海南二次供水工程中水泵的选用
1、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,噪声应符合行业标准《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法》JB/T8098-1999中的B级要求;振动应符合行业标准《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》JB/T8097-1999中的B级要求。
2、公共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,噪声应符合行业标准《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》JB/T8098-1999中的C级要求;振动应符合行业标准《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》JB/T8097-1999中的C级要求。
3、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低噪声、节能、维修方便;
②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,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;
③用水量变化较大的用户,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;
④应设置备用水泵,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*大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。
4、电机额定功率在11kW以下的水泵宜采用成套水泵机组。水泵机组应采取减振措施。
5、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,应装设压力表、止回阀和阀门,必要时应设置水锤消除装置。以便于检查每一台水泵的运行状况和故障时检修;防水锤的措施可以使用微阻缓闭止回阀等。
6、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的吸水管。
7、水泵吸水口处变径宜采用偏心管件,水泵出水口处变径应采用同心管件。
8、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,当因条件所限不能自灌吸水时应采取可靠的引水措施。
海南省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计的一般要求
1.泵房设计
⑴根据与供水企业共同确定的供水设计方案,进行泵房内增压设施的设计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应根据住宅高度进行分区,一般7层以上每增加10层为—个分区。各分区中*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.45Mpa,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0.55Mpa;水压大于0.35Mpa的入户管,宜设减压设施;各分区中*不利配水点的水压不应小于0.1Mpa.
(2)生活水增压泵房要单独设置,与消防泵苈隔幵,具有独立的门窗关锁;泵房门尺寸应考虑设备进出需要;地坪基础根据安装要求设计;内墙应粉刷,有独立照明;进出泵房应有良好的通道。
(3)增压泵房尺寸:增压泵房应合理布置,除应考虑水箱或稳流罐、管线、控制柜等设施外,还应考虑有足够的巡检和维修间距,以及2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面积,泵房净高一般不低于3米
(4)水泵应选择低噪音、节能型水泵,泵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、排水条件.地下式泵房应有通风、排水设施。
2.电气设计
(1)用电计量应向供电单位单独申请,动力电缆及通讯电缆要引入泵房控制柜。
(2>泵房电气设备要求采用质量过硬,业绩好、信誉好的企业产品。
(3)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应当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。
3.自控设计
(1)增压泵房应设计自动控制系统,其水量、水压、水质及泵房运行状况等数据,应传送至供水企业调度中心,自控设备应符合供水企业相关要求。
(2)增压泵房采用变频泵加储水箱(池)供水方式的,应安装水箱(池)水位安全报警系统及高水位总进水阀联动关闭系统。
4.管道设计
(1)增压立管要求放在公共部位的管道井内,水表安装在休息平台嵌墙安装,并根据供水企业一户一表要求安装表箱,应保证抄、换表、维修立管的工作间距,管道及设施应有明显标志。具体要求符合供水企业相关规定。
(2)当水表可能发生反转、影响汁量时,应在水表后设止回阀。水表如采用远传水表及远传抄表系统,远传线路宜设置在住宅智能化管道内。